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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江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的公告公示
各文物管理使用单位、文物使用人:
根据省文物局《关于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吉文物发【2018】160号)和松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落实全市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松文通【2018】71号)通知要求:“不可移动文物专门管理机构和博物馆、纪念馆、文物所有人或使用人及其他承担文物保护管理职责的单位,对本单位的文物安全负直接责任。田野文物等无使用人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政府承担安全责任,确定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法定代表人、文物所有人、或使用人是文物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宁江区共有25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经请示区政府,我区文物所法人代表、可移动文物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可移动文物管理机构法人代表和使用人确定为文物安全的直接责任人,无管理机构和使用人的不可移动文物确定文物所在地分管文化的副乡镇长(该副乡镇长暂时空缺的由乡镇长履行责任)为文物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现将宁江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予以公告公示,望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切实履行文物安全职责,人员变动的则由继任者履行文物安全职责。
附件1:宁江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单位(人)清单
附件2:宁江区博物馆文物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人)清单
松原市宁江区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
2018年9月30日